纪律条规“每周一学”(二十六)
发布时间:2020-10-24 15:11:34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学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
政治纪律:
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2.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4.严禁制作、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
5.严禁私自携带、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
6.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8.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9.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11.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
12.严禁挑拨民族关系;
13.严禁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14.严禁组织、利用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15.严禁对抗组织审查;
16.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17.严禁叛逃行为;
18.严禁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19.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20.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21.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组织纪律:
22.严禁个人专权擅断;
23.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24.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
25.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26.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7.严禁对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
28.严禁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2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0.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31.严禁侵犯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2.严禁侵害党员批评、选举、控告、申辩、作证等权利;
33.严禁搞非组织活动破坏民主程序;
34.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35.严禁在晋升等工作中违反规定谋取利益;
36.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等利益;
37.严禁违反规定发展党员;
38.严禁违规获取外国身份;
39.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40.严禁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
廉洁纪律:
41.严禁以权为他人牟利、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42.严禁权权交易、为对方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43.严禁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
4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45.严禁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送礼;
46.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7.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8.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
4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50.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
51.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52.严禁违规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53.严禁违规兼职;
54.严禁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
5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营或者从业;
56.严禁违规为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57.严禁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58.严禁利用职权侵占公私财务;
59.严禁利用职权违规使用公物;
60.严禁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公款高消费活动;
6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62.严禁违规发放薪酬奖金;
63.严禁公款旅游;
64.严禁违规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65.严禁违规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车;
66.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67.严禁违规举办节会、庆典活动;
68.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表彰活动;
69.严禁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
70.严禁违规用房;
71.严禁权色交易。
群众纪律:
72.严禁侵害群众利益;
73.严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74.严禁在优抚救灾中优亲厚友;
75.严禁消极应付群众利益诉求;
76.严禁粗暴对待群众;
77.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
78.严禁好大喜功致使损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
79.严禁党员见危不救;
80.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
工作纪律:
8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8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权范围内发生公开反党行为;
83.严禁党组织不履行从严治党责任;
84.严禁党组织违规处理违纪工作;
85.严禁因渎职导致所管理人员叛逃和出走;
86.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
8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88.严禁违规干预司法行为;
89.严禁违规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
90.严禁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
91.严禁违反考试录取工作纪律;
92.严禁不当谋求公款出国(境);
93.严禁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
94.严禁境外违法犯罪或不尊重宗教习俗;
95.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生活纪律:
96.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97.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98.严禁违反公序良俗;
99.严禁违反社会公德;
100.严禁违反家庭美德。
本期学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
政治纪律:
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2.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4.严禁制作、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
5.严禁私自携带、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
6.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8.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9.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11.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
12.严禁挑拨民族关系;
13.严禁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14.严禁组织、利用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15.严禁对抗组织审查;
16.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17.严禁叛逃行为;
18.严禁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19.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20.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21.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组织纪律:
22.严禁个人专权擅断;
23.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24.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
25.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26.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7.严禁对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
28.严禁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2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0.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31.严禁侵犯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2.严禁侵害党员批评、选举、控告、申辩、作证等权利;
33.严禁搞非组织活动破坏民主程序;
34.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35.严禁在晋升等工作中违反规定谋取利益;
36.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等利益;
37.严禁违反规定发展党员;
38.严禁违规获取外国身份;
39.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40.严禁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
廉洁纪律:
41.严禁以权为他人牟利、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42.严禁权权交易、为对方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43.严禁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
4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45.严禁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送礼;
46.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7.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8.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
4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50.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
51.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52.严禁违规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53.严禁违规兼职;
54.严禁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
5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营或者从业;
56.严禁违规为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57.严禁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58.严禁利用职权侵占公私财务;
59.严禁利用职权违规使用公物;
60.严禁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公款高消费活动;
6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62.严禁违规发放薪酬奖金;
63.严禁公款旅游;
64.严禁违规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65.严禁违规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车;
66.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67.严禁违规举办节会、庆典活动;
68.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表彰活动;
69.严禁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
70.严禁违规用房;
71.严禁权色交易。
群众纪律:
72.严禁侵害群众利益;
73.严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74.严禁在优抚救灾中优亲厚友;
75.严禁消极应付群众利益诉求;
76.严禁粗暴对待群众;
77.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
78.严禁好大喜功致使损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
79.严禁党员见危不救;
80.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
工作纪律:
8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8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权范围内发生公开反党行为;
83.严禁党组织不履行从严治党责任;
84.严禁党组织违规处理违纪工作;
85.严禁因渎职导致所管理人员叛逃和出走;
86.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
8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88.严禁违规干预司法行为;
89.严禁违规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
90.严禁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
91.严禁违反考试录取工作纪律;
92.严禁不当谋求公款出国(境);
93.严禁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
94.严禁境外违法犯罪或不尊重宗教习俗;
95.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生活纪律:
96.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97.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98.严禁违反公序良俗;
99.严禁违反社会公德;
100.严禁违反家庭美德。
(供稿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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