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规“每周一学”(三十五)
发布时间:2021-01-23 14:37:55
岁末年初,受传统观念、社会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向来是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高峰期。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相关纪律要求,决不能搞变通、耍花样。
案例:某县第四小学党支部书记马某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2月3日、12日,2019年1月5日,马某某违规分批次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并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礼金1.3万元。马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责令清退。
二、阴阳报备,瞒天过海
案例:某县原环保局党组书记宋某某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借机敛财问题。2018年1月,宋某某向组织报告拟为其子操办婚宴,申报宴请范围为管理服务对象以外的亲友。2018年2月4日,宋某某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14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35万元。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受礼金。
三、异地操办,掩人耳目
案例:某畜牧有限公司经理穆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2月,穆某为女儿先后在两个地方举办回门宴,请客13桌,邀请25名畜牧公司职工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1.17万元。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他人出面,暗中收礼
案例:某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某某违规操办母亲丧事问题。2018年1月10日,王某某在其母亲去世后,电话要求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某通知办事处班子成员及下辖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吊唁,并在丧事现场以发放信封的方式违规收受上述人员礼金3.91万元。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金予以退回。
五、只收不记,规避检查
案例:某县审计局干部杨某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9年2月,杨某某为女儿举办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人员179人的礼金10.03万元。为规避检查,杨某某将随礼人员信息选择性抄录在礼簿上,并将部分人员随礼金额进行了修改。杨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降级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节点就是考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党员干部要明辨俭与奢、纪与情、公与私、廉与腐的界限,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红线”,尽量减少聚集,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尚俭戒奢、移风易俗、廉洁过节。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上一篇: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三十四)...
下一篇: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