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规“每周一学”(十)
发布时间:2020-05-26 09:57:09
编者按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分享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整治18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相关内容。
一、聚焦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盲目举债、铺摊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2.执行生态环保政策不力,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3.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秀造假,已有项目重复签约、虚报项目资金数量等问题。
4.报喜不报忧,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特别是统计造假问题。
二、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不力,落实相关措施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失职失察,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6.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不实、落实支持政策不力问题。
7.搞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干扰企业复工复产问题。
8.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不闻不问、推诿扯皮问题。
三、聚焦护航脱贫攻坚,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9.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问题。
10.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
11.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基层“微腐败”问题。
12.“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
四、聚焦基层减负,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3.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开应景造势、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发文开会改头换面、明减实不减问题。
14.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随意发号施令问题。
15.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走“经典路线”,层层陪同,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五、聚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6.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甩锅”,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问题。
17.对本职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慵懒怠政、消极应付问题。
18.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组稿:纪检监察室 邓敏)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分享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整治18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相关内容。
每周一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和《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深化整治18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聚焦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盲目举债、铺摊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2.执行生态环保政策不力,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3.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秀造假,已有项目重复签约、虚报项目资金数量等问题。
4.报喜不报忧,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特别是统计造假问题。
二、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不力,落实相关措施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失职失察,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6.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不实、落实支持政策不力问题。
7.搞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干扰企业复工复产问题。
8.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不闻不问、推诿扯皮问题。
三、聚焦护航脱贫攻坚,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9.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问题。
10.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
11.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基层“微腐败”问题。
12.“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
四、聚焦基层减负,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3.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开应景造势、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发文开会改头换面、明减实不减问题。
14.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随意发号施令问题。
15.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走“经典路线”,层层陪同,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五、聚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查以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6.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甩锅”,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问题。
17.对本职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慵懒怠政、消极应付问题。
18.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组稿:纪检监察室 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