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规“每周一学”(十七)
发布时间:2020-08-01 21:09:56
编者按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以案说纪,学习长沙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典型案例。
1.宁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邓杰平案
2003年至2019年,邓杰平利用其担任宁乡县玉潭镇镇长、党委书记,宁乡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其妻堂弟成某某、其妻外甥媳妇李某某等亲属分包、承揽多个项目工程,并收受他人财物。邓杰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邓杰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沙市第四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段晓明案
2010年至2018年,段晓明利用其担任市四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帮助其妹妹段某某、情人彭某及多名私营业主在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医院基建、信息化建设、急诊楼多功能室改造等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段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段晓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垚案
2010年至2019年,李垚在担任城投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请托,分别为多名特定关系人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李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李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奕案
2012年至2017年,蒋奕利用其担任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总规划师、先导土开有限公司、湘新投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在建设工程承揽、监理工程承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在其2016年从公司辞职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影响力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蒋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蒋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邓杰平、段晓明、李垚、蒋奕4人,有的是利用地方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插手干预招投标,有的是利用 “一把手”身份在单位建设项目中搞腐败,有的是利用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带来的便利直接操纵招投标,最终都受到纪法严惩,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负责专项整治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不给违规插手工程者留机会空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严教,筑牢制度防线,让招投标“潜规则”失去通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的行为绝不放过,努力营造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清清爽爽的风气,为推动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组稿:纪检监察室)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以案说纪,学习长沙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典型案例。
每周一学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是“围猎”与“被围猎”的高发地带,是腐败重灾区。近年来,长沙市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宁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邓杰平案
2003年至2019年,邓杰平利用其担任宁乡县玉潭镇镇长、党委书记,宁乡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其妻堂弟成某某、其妻外甥媳妇李某某等亲属分包、承揽多个项目工程,并收受他人财物。邓杰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邓杰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沙市第四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段晓明案
2010年至2018年,段晓明利用其担任市四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帮助其妹妹段某某、情人彭某及多名私营业主在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医院基建、信息化建设、急诊楼多功能室改造等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段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段晓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垚案
2010年至2019年,李垚在担任城投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请托,分别为多名特定关系人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李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李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奕案
2012年至2017年,蒋奕利用其担任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总规划师、先导土开有限公司、湘新投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在建设工程承揽、监理工程承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在其2016年从公司辞职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影响力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蒋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蒋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邓杰平、段晓明、李垚、蒋奕4人,有的是利用地方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插手干预招投标,有的是利用 “一把手”身份在单位建设项目中搞腐败,有的是利用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带来的便利直接操纵招投标,最终都受到纪法严惩,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负责专项整治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不给违规插手工程者留机会空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严教,筑牢制度防线,让招投标“潜规则”失去通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的行为绝不放过,努力营造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清清爽爽的风气,为推动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组稿: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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